数字化电子发票小课堂
差额征税开票篇
(一)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时选择“差额征税——差额开票”。如,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武装守护押运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旅游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等。
(二)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但没有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情形的,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选择“差额征税——全额开票”。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征收的、销售不动产(不含自建)选择简易征收的。
类型一:
差额征税——差额开票
1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开票员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开票业务】模块。
2
功能菜单选择【蓝字发票开具】。
3
点击【立即开票】,选择发票票种,“差额征税”下拉选择“差额征税——差额开票”,点击【确定】。
4
录入购买方信息,录入或选择开票项目名称,如“*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系统弹出差额信息录入界面。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一步:录入“含税销售额”
第二步:选择录入方式,共有三种类型:手工录入、勾选录入、模板录入
·方式1:手工录入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差额扣除凭证类型,并录入相关凭证信息(如劳务派遣服务中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包括凭证合计金额和本次扣除金额,点击【保存并继续】,支持录入多份差额扣除凭证。
·方式二:勾选录入
选择开票日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系统显示该时间段取得的发票信息,勾选差额扣除内容对应的发票,录入扣除额后,点击【提交勾选】。
·方式三:模板录入
下载模板《差额扣除额清单导入模板》,按照模板填写后上传。
完成差额信息录入后,点击【确定】按钮。
核对开票信息无误后,点击【发票开具】按钮,完成发票开具。
发票左上角显示“差额征税—差额开票”标签,税率/征收率显示**,备注栏显示扣除额。
类型二:
差额征税——全额开票
点击【立即开票】,选择发票票种,“差额征税”下拉选择“差额征税——全额开票”,点击【确定】。具体开票操作与一般蓝字发票开具操作相同,发票左上角显示“差额征税—全额开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