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科技9月7日公告,公司于8月14日收到上交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发送的关于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公司收到《决定书》后,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讨和全面自查,并深刻反思公司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关于存在的问题,2022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获取的投资收益为2018.94万元。在编制2022年年度报告时,参考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中关于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利息的规定,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取得的投资收益全部认定为经常性损益。然而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之“二、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以下项目:(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公司在对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方面存在偏差,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获取的投资收益中1,716.10万元认定为经常性损益,导致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归母净利润”)披露不准确。
公司整改措施包括:及时更正会计处理差错,降低违规事项负面影响;强化合规意识,增加相关人员学习培训力度;强化内部管理水平,增强内外部审计力度。
2023年7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的补充及更正公告》,将购买结构性存款获取的投资收益1716.10万元调整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并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将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归母净利润由860.19万元更正为-855.91万元,调减金额1716.10万元。在后续会计处理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做好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审核认定,杜绝此类会计差错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