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在线报道,在国家文物局启动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当中,贵州“龙家民居”被强行拆毁案作为典型违法案例之一被公开。
龙家民居位于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城关镇,建于民国元年,是黔南事变中幸存下来为数不多的民居之一。
龙家民居整体为长方形封闭式院落,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主要建筑为面阔八间、进深二间、二层砖木结构建筑,硬山式、青瓦顶,建筑面积近300平方米,为当地清末民初民居建筑典范,具有较高文物价值。
2002年,由独山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7月,独山县政府引进贵州银象乾坤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地块紧邻龙家民居。县文物部门于2015年12月发出《关于做好对龙家民居文物本体保护的告知函》,告知建设方应在完善文物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2016年8月初,县文物部门发现,建设方施工致龙家民居围墙倒塌,即向银象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月19日上午,文物部门接到举报,施工方施工再次造成围墙倒塌,立即前往阻止。当晚八点左右,龙家民居被强行拆毁,文物部门报警,挖掘机驾驶员被拘留。
该案导致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整体灭失,损失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涉嫌触犯刑法。国家文物局致函贵州省政府,建议责成黔南州政府成立调查组,按照文物保护法、刑法、党规政纪等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刑事犯罪单位与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追究属地政府和人员行政责任;制定整改方案,依法履行程序,最大限度恢复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