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某以222.5万元竞得法拍房一套
该房屋为临江复式楼
装修豪华,可拎包入住
谁知当他办完所有手续
去现场收房时
却发现屋内一片狼藉
房门、楼梯全部被拆毁
墙面、地板、吊顶、柜体也全被砸烂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一起来看
01
短暂二婚分割财产
她拒不履行房屋被拍卖
2019年12月,女子吴某某经人介绍与男子肖某某相识,双方于2020年5月登记结婚,两人均系再婚,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婚后,夫妻俩共同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临江复式房屋。
然而好景不长,2021年7月,吴某某到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官庭审及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12月,吴某某因离婚后财产纠纷问题,再次到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该房屋归吴某某所有;双方离婚时的房屋剩余贷款由吴某某偿还;吴某某需向肖某某支付房屋折价款37.15万元。
随后肖某某按照法院判决配合吴某某办理了过户手续,谁知吴某某既想要房又想要钱,迟迟不履行法院判决支付房屋折价款给肖某某。
2022年10月,肖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组织双方多次协商,但吴某某仍拒不履行,该房屋依法进入法拍程序,最终于2023年2月被买受人周某某拍得。
02
为泄愤她将完成交易的法拍房砸得稀烂
因为内心对前夫肖某某的不满,吴某某迁怒于法院房屋拍卖,于是恶意泄愤,严重毁损案涉房屋内的设施和装修装饰。
经法院现场勘察,吴某某对房屋的破坏包括:厨房、玄关柜子、吊顶均被捣烂,玻璃阳光房被拆除,墙内电线被拔出,套内卧室及卫生间的门、木质楼梯扶手均被卸下……从物业处调取的电梯监控显示,吴某某对房屋进行破坏后,还不急不忙的请人将木作材料全部运走。
此时房屋的状态与评估拍卖时的现状相差甚远,严重损害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买受人周某某向法院提起赔偿申请。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张天雄将吴某某传唤到法院,结果她对于执行法官的训诫满不在乎,当听到要受到处罚时,更是撒泼打滚,对执法人员暴戾叫嚣和袭击。
03
恶意破坏法拍房
训诫!赔偿20万元!
执行案件中,案涉房屋拍卖成交后的腾退、交付问题,既是司法处置的最后一环,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环。被执行人有义务配合司法机关妥善保管好其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损毁被执行财产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在法官的严厉训诫和耐心释法下,吴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法官团队及买受人周某某致歉。并与周某某达成协议,赔偿其房屋装修损失20万元,赔偿款从拍卖房款项中直接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湖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