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新经纬
近日,江苏银保监局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南农商行”)被罚款人民币580万元,被处罚日期为2021年12月24日,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为常州银保监局。
具体来看,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江南农商行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同业业务专营改革不到位、同业拆借不审慎、理财资金违规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同业投资未做实穿透管理、理财资金间接投资本行信贷资产、非标投资未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未将资金业务纳入统一授信、与无授信额度的交易对手开展资金业务、未向理财产品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超资金需求向企业提供融资、贷款“三查”不到位、同业交易对手选择不审慎等12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常州银保监局对其罚款人民币58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还有8名相关责任人同时被罚。
其中,吴开对江南农商行同业拆借不审慎、理财资金违规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负主要管理责任,对同业交易对手选择不审慎负主要审批责任,常州银保监局对其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3万元。
陆向阳对江南农商行同业业务专营改革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常州银保监局对其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
邹志钢对江南农商行同业投资未做实穿透管理负主要审批责任,常州银保监局对其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
吴燕舞对江南农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负直接经办责任,被常州银保监局警告。
张建军对江南农商行超资金需求向企业提供融资负主要审批责任,常州银保监局对其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
陈涛对江南农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负直接经办责任,被常州银保监局警告。
史文雄对江南农商行同业投资未做实穿透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对理财资金间接投资本行信贷资产、非标投资未比照自营贷款管理负主要审批责任,常州银保监局对其警告并罚款人民币8万元。
钱超对江南农商行与无授信额度的交易对手开展资金业务负主要审批责任,常州银保监局对其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