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协议拆迁”?“拆迁协议”?千万别傻傻分不清了!
在房屋拆迁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拆迁协议”和“协议拆迁”这两个词,它们看起来很相似,但实际上有着很大的不同。它们分别是什么意思呢?它们有什么区别呢?它们又如何涉及到我们的合法权益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将为您深度讲解这个问题。
两者的区别
首先,我们要明确“拆迁协议”和“协议拆迁”的定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拆迁协议”是指在征收拆迁中,拆迁方与被拆迁人签订的关于房屋补偿安置的协议。这种协议的签订是建立在拆迁方有合法的征收决定或者拆迁许可证的基础上,也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被拆迁人在签订协议前,有权了解拆迁项目的性质、目的、范围、补偿标准等信息,也有权拒绝不合理的补偿条件。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拆迁方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或者行政强制执行来实施拆迁。
而“协议拆迁”则是指在一些非公益性的拆迁项目中,拆迁方与被拆迁人直接协商签订补偿、收购等具有“领钱-腾房-搬迁”内容的协议而实施的拆迁。这种协议的签订不以作出征收决定或持有拆迁许可证为启动的前提条件,也不受征收领域法律法规的约束。被拆迁人在签订协议时,完全依靠自己对财产的处分权利,没有政府或者法院的保障和监督。一旦签订了协议,就很难再通过法律途径推翻或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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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我们要了解“拆迁协议”和“协议拆迁”的区别。从以上两个概念的定义中,我们可以概括出以下三点区别:
主体不同:拆迁协议的主体是征收部门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协议拆迁的主体则是开发商等民事主体与拟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
内容不同:拆迁协议的内容主要就是补偿问题,协议拆迁的内容却是要不要拆的问题。
程序不同:拆迁协议如果发生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来解决;协议拆迁发生纠纷却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协议拆迁”的合法性问题
最后,我们要探讨“协议拆迁”的合法性问题。由于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协议拆迁是合法还是非法的,它属于一种法律空白或者灰色地带。协议拆迁有时候可能是为了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也有时候可能是为了牟取私利和侵犯他人权益。因此,协议拆迁的合法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一般来说,如果协议拆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那么它可能是合法的:
协议拆迁是基于房屋所有权人的自愿和自主选择,没有任何强制或者诱导的因素。 协议拆迁是公开透明的,没有任何隐瞒或者欺骗的行为。 协议拆迁是公平合理的,没有任何压榨或者剥夺的结果。 协议拆迁是符合国家政策和规划的,没有任何违反或者破坏的影响。相反地,如果协议拆迁存在以下几种情形,那么它可能是非法的:
协议拆迁是通过威胁、恐吓、暴力、诱骗等手段强行进行的。 协议拆迁是通过隐瞒、伪造、篡改等手段欺骗房屋所有权人的。 协议拆迁是通过低价、无偿、不公等手段剥夺房屋所有权人的利益的。 协议拆迁是与国家政策和规划相抵触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当然,这些条件并不是绝对的,也不是完备的,只是一些参考性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还要结合具体案例和相关证据来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您遇到了协议拆迁的问题,并且对其合法性有疑问或者争议,我们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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