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0月11日讯9月,淄博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近日,淄博人社就差额如何补缴予以明确。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差额如何补缴?单位申报缴费基数后,自动生成差额,单位按月申报缴费时,同步补缴差额。离职人员缴费基数差额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离职人员可至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缴纳。或在重新就业后,由新单位代缴。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标准方面,2021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可在下限3746元至上限18726元之间选择,可通过税务自主按月、按季度、按年申报缴费。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刘文思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