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争议问题》是由广联达造价圈发起征集,由广联达造价圈特约作者进行回答的关于工程造价过程中争议问题的解答、评论和观点,所有内容均为原创,旨在为广大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解决争议性问题,提高专业能力,每日更新。
67、与甲方签的合同里面规定电缆损耗率为3%可以吗?(胡跃)
答:不可以,因为电缆清单工程量完全按图纸直线计算,安装高度差、自然弯曲、拐弯预留、进箱预留、接头预留等等因素都没有考虑,在合同中随意签订一个3%的损耗率对承包方自己不负责任。正确操作程序是:甲供电缆自行计算电缆长度采购材料,承包方可以配合但只负安装过程中的责任。
68、编制清单的时候怎么减少漏项的风险?(胡跃)
答:清单项目中零零散散的工序很多,如何确保编制清单及组价时不丢项、漏项,应注意以下几点:
1、 熟练掌握工序的操作流程:地面从下到上,天棚从上到下,墙面从里到外;
2、时间上连续且工种专业相同的工序要编入一个清单项目中,如地面铺设地砖从下到上分别为:基层清理(清扫)→拉毛(更多的是晒水)→1:3干硬砂浆结合层(现在提倡环保材料应用DS砂浆代替)→粘结层(现在多用瓷砖粘结剂代替)→铺设地砖→勾缝(也有做美缝处理)。
69、材料价差与材料变更有何区别?(胡跃)
答:材料单价差指原招标文件内使用的材料,因原材料涨价,导致结算时要调整材料单价。
材料变更指合同签订之后,因发包方对材料的规格、型号、颜色、品牌等做出调整,导致材料价格变化,需要重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如防水材料实际厚度与招标文件描述不符就属于材料变更,不应该简单地用材料价差进行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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