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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刑”是封建社会仅次于“斩首刑”的重刑,无数“江湖豪杰”熬过了严酷的审讯,却死在了动辄千里的流放之路上,就算是押送的衙役在面对茫茫押送路时,也是感觉前路漫漫。可为何待押送的女囚,却成了官差们眼中的“香饽饽”呢?
想要了解流放这种刑罚,首先要从古代的社会结构和人口分布开始说起。
从古至今,中华民族一直以中原为中心向外辐射繁衍,正因如此,导致了中原地区的繁华和边陲地区的落后贫困极不对等。可在生产力不发达,人口也被土地束缚的封建社会,如何在不进行大规模人口迁徙的情况下开垦边疆以达到开疆拓土的目的,成为了每一任封建帝王的心结。
“流刑”也正是在如此的时代背景下诞生,犯下重罪的罪犯成为开垦边疆的不二人选,既能体现留人一命,改过自新的王朝气度,还能开垦边疆、加强边军力量,何乐而不为!基础设施和卫生条件极为不发达的古代,只能靠走的流放成为了死亡率最高的刑罚之一,甚至出现了囚犯宁可自尽也不愿承受流放之苦的乱象。
宋朝开始,刺配充军成了大宋律法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刑罚,梁山一半以上的好汉都曾深受此刑之苦,腰挂佩刀,手握水火棍的衙役一前一后押送着颈带枷锁、脸刺金印的囚犯,或许是许多人对流放最直观的印象。可这看似平和的流放之路却成了很多囚犯的鬼门关,在漫长的路途中。风吹日晒,只不过是最基础的考验。一旦与枷锁接触的皮肉因为行路磨破,鲜血淋漓的伤口或许会陪伴流放之路的后半程。差役的打骂和凌辱更是家常便饭,就算罪囚死于迫害,可谁又会在乎本就以身犯重罪的囚犯死活呢?况且在交通和讯息都不发达的古代,意外死亡本就属家常便饭!
当然,“以死明志”的人终归是少数,大多数人还是选择了漫漫长路,期待劳役结束后能重获自由,返回家乡。用现在人的眼光来看,流放之路是对犯人和看守差官的双重考验,毕竟除了脚镣和枷锁,衙差走的路一点都不比犯人少,一路风餐露宿下来,在面对山匪盗寇时的危险甚至要远远高于服刑之人,毕竟对于杀官造反的山匪来说,劫杀衙役逼迫罪犯入伙是扩充人手的最好手段。
临行前会收到囚犯家属贿赂,在路上又能掌控囚犯生死的差役成了古代县衙差役中的热门职业,热门中的热门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押送“女囚”,哪怕再苦再累,路途再远,衙役们都会抢着干。
在奉行女子持家的古代,衙门中当差的人中并没有配备“女性公务员”,被男性衙差“特殊照顾”的女囚境遇有多凄惨可想而知,基本上一入牢门深似海,屈辱和压迫将伴随她们的余生。在许多女囚的心中,流放比杀头更可怕。
女性的身体素质远远不如男性,缺水少药,风餐露宿,让本就较弱的女性要承受更大的考验,就算侥幸逃生,到达不毛之地的她们迎来的或许只是更加悲催生活的开始,在男性比例达到90%以上的边境,简单想想就可以猜到她们将面临怎样的境地。白天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到了晚上就是边军将士侵犯的对象,又因女囚的身份,无处投诉。真可谓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所以在古代,一旦女囚与流放画上等号,基本就再也无法回归正常的生活,就算侥幸活到刑期结束,回到故乡的她们也要面临邻里街坊的指指点点,女性远比男性要艰难的多!
可面对流放,犯人家属并无其他办法逃脱刑罚,只得加倍向差役行贿以便女囚在路途中能受照顾,这可是个一本万利的买卖,从犯人家属身上揩的油成为了差役的主要经济来源,对比时时刻刻需要防备罪囚逃跑反击的男性犯人,显然押送娇弱无力的女囚更为轻松,更何况到了晚上还可能有男囚无法提供的“福利”,也难怪差役们争相抢着要押送女囚的好差事了。
虽然到了现代,流放早已随着封建王朝的覆灭淹没在了历史长河中,可不得不说在男女权利极为不平等的古代,女性遭受的非人待遇实在令人心疼,在审判官员将判决宣读的那一刻起,人生便已了无生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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