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日报/日照新闻网讯 8月28日,市新闻办召开“生态优先·绿色日照”主题系列发布会(第六场),发布《日照市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根据发布,市生态环境局创新监管思路,优化执法方式,在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实施意见》,对生态环境领域适用不予处罚的具体情形进行细化,为环境执法人员提供工作指引,让企业感受到“执法力度”的同时,还能感受到服务绿色发展的“环保温度”。 据了解,《实施意见》的制定实施,是对生态环境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而非放松监管。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拒不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生态环境部门仍将按照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保障市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以高水平环保助推高质量发展。(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雨桐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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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日照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08-28 22: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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