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日照讯 日前,为提高执行强制性,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岚山区法院通过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在其所经营公司中的股权,为申请人追回了借款本息共计220万元。
据了解,申请人肖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均自福建省莆田市到日照市岚山区从事木材加工。2021年3月,陈某因购买木材需资金周转向肖某借款2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3个月。借款到期后,陈某未能按时偿还。岚山法院判决陈某应归还欠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后肖某申请强制执行。经调查,被执行人陈某是一家木业公司的股东。法院到该公司进行了调查,说明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后对被执行人的股权启动评估、拍卖程序,通知双方当事人选择询价评估机构。得知事情严重性后,被执行人陈某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先后凑借50万元、150万元、20万元,还清了全部欠款本息。
申请人以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法律义务为由申请结案。岚山区法院依法撤销了拍卖,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除了对被执行人股权的冻结。
(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德凝 通讯员 张立新 张传祥 报道)